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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由心生

不浪费,不奢求
感谢访问!
May 09

夏天的太阳和冬天的风

我讨厌夏天的太阳,晒的我头晕目眩挥汗如雨。此方最怀恋冬天的冰凉彻骨。

可是冬天到了,我却开始恐惧深入骨髓的寒风,害怕钻入冰冷的被窝时那万念俱灰的感觉。又想念起夏季来,却忘了自己对热其实也是一样的畏惧。

高一那年我断断续续看完了围城,但却没有读懂这本书,只是觉得懦夫方鸿渐连给人发卡都用法语,很强很装逼的样子。如今我差不多(也许还差很多)知道围城的含义。毕竟,生活就是座围城。无论在城里还是城外,人总是要后悔。

弗洛伊德写了本书叫《梦的解析》,书中说如果你晚上梦见气球,那或许是因为你早上看到了硕大的乳房。人啊,总是这样虚伪,为什么不是早上看到乳房,晚上也梦到乳房呢。连做梦都这么遮遮掩掩,难道怕别人偷看你的梦境么。

我也是人,我也虚伪。丫头才十九岁,能和这么个拥有逼人青春气息的女孩恋爱牵手也着实让我沾沾自喜。我喜欢的是她的青春美貌,但却从未把她当作应认真交往的成熟女性。嘴里的奉承话说个不停,可态度却始终不够积极。到了夜里入睡前的片刻,内心深处总有一种隐隐的不安与恐惧。面对黑暗,面对自己,我总是无助的颤抖起来。此刻如深海般的寂静,让白昼的熙攘喧嚣都变得毫无意义。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最终,那股隐藏的恐惧成为现实。失望的她转身离开,留给我的唯有丝丝记忆。比如枕头上的发香,柔软躯体的感触,林大校园里的小猫,傍晚的和风,飘渺的憧憬,冬日的梦境,以及夜深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那令人心安的感觉……

这一切的回忆,宛若天堂。

蒙太奇,都是生活的蒙太奇。写这文章的时候,往昔记忆在不断闪现,五光十色的感觉。我们总是做一分钟的圣人和五十九分钟的俗人。在醍醐灌顶的刹那通明世事。可一旦回到现实,则又随波逐流,变得俗不可耐。

活着,就是不断做出选择,然后后悔。就像冬天的时候盼望着阳光,可到了夏天却怀恋雪的冰凉。或许,无论如何选择,我们最终都会后悔,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March 21

恩……

我:“什么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漩涡猫:“一家规模只有30人但却有四五个‘总’的小公司。”
 
 
March 02

南京的风度

提起南京,一首刘禹锡的《乌衣巷》便勾起多少人的怀古幽思,感叹魏晋名士的风骨恬淡。被幽禁的李后主坐在爬满青苔的石阶上,落寞的牵挂着玉楼瑶殿下的故国旧都,终究无奈的长叹“往事只堪哀!”。朱自清和俞平伯两位先生荡着一叶画舫,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聆听吴语楚声,寻觅古都金陵的昔日繁华。依靠着葱郁钟山,滚滚长江,南京的天然韵致是一种有别于其他古邑名都的气质。

有人说南京人都活在梦中,可不是么,秦淮河里泛舟听曲,雨花台上眺观江景,玄武湖畔作对填词,钟山脚下赏梅踏青,偌大一座金陵城,处处皆是情调。金陵风度,五分在魏晋,五分来自唐宋明。在古时,便是那挑水拉车的小人物,若是那一日赚够了衣食钱还有剩余,便打上一壶酒,切了半只鸭,于春雨霏霏时际,拎把油纸伞,顺着台城根儿,沿着十里烟笼长堤数着湖畔的柳树。那饱读诗书的江南士子,与心仪的小娘子落座于樊楼之上,看伊轻持了如水并刀,用纤纤玉指破开新橙,剥了一瓣,就着胜雪的吴盐,喂入官家口中。或是焚上一鼎兽香,相对坐于案边,调试筝琴,弹上一阙汉宫秋月。内中的罗曼蒂克,自不待言。

徜徉于今日的南京街头,高楼耸立,车来人去,工业化抹去了多少六朝古都的风流雅韵。一旦薄暮渐隐,夜色渐沉,鸡鸣寺的钟声溶入夕阳的余晖且行且远。路旁的食物摊子一个接一个的摆了起来。若是身上疲了,腹中饥了,三两挚友在夜食摊上少坐片刻,点上一碗馄饨,和旁人搭着坊间闲话,那金陵风度便再次回归。

忙中觅趣,闹中求静,这是南京人的生活,这是我们的生活。清幽,雅致,淡远,“介于动作和静止之间,介于尘世的陡然匆忙和完全逃避现实之间”。抛开都市喧嚣,自己便是宇宙,自己便是一切。
February 15

[ZT]一个女孩看《窃明》

我看《窃明》

《窃明》之所以能获得众多书友的喜爱,除了熊猫再现了当时的历史面貌以外,我想书里众多可敬可爱的角色也功不可没。我在追看《窃明》的数月间,也为书中角色笑过,哭过,囧过,骂过……所以,我想试着稍稍分析一下《窃明》中的配角们,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 长生群英谱

影子慢熊

赵慢熊刚开始出现时,我总觉得是恶搞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如果不是由著名坑王早慢熊友情客串吸引眼球,这个角色实际并不出彩。所以,他在书的中后期出镜也越来越少,显得可有可无。但仔细一读却会发现,这个人所做的事,都对日后的情节有着重大的发展,或者是关系到日后重要的角色。比如张家灭门、赵氏提亲、为黄石举荐其后勤、商业两大臂膀等等,他的一生可以说是为黄石而活着。书里甚至没有描写到他想娶亲、升官之类的想法,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不可思议。赵慢熊就像是黄石的影子一样,躲在黄石的光芒下,为他做尽一切……有时我会在想,他是不是熊猫刻意写出一个角色,就像《二鬼子》中的真我与自我一样,表面上是两个人,实际上却是同一个人的不同面,这样才可以解释他们之间诡异的、互补的、又时有分歧的关系。

热血宝刀

贺宝刀出场不到数百字的描写,马上可以让人了解到他的性格:热血、冲动、粗中有细(虽然他很少细过)、忠诚、正直……在他身上几乎找不到缺点。某位书友说过的,贺宝刀就像是黄石的忠诚。我觉得贺宝刀还代表了黄石在穿越前的一面,那时他还没有背负上“背叛的原罪”(熊猫语)。他对未来充满幻想、带着一点点浪漫主义(完全现实又理智的不会想到穿越这种事吧)、同样怀着满腔热血、同样正直的回到明末这个大时代。而时代的残酷把他这一面全部摧毁,所以他一直非常注意保护贺宝刀。如果说之前他是看重贺宝刀的训练才能,但当长生军训练自成体系后,他仍然不愿意放贺宝刀到战场上去冒险,对其的冲撞也完全不会动怒,这一点我认为可以用他在愈来愈了解贺宝刀后,想要保护自己心里对过去那个自己的希望。不过可惜的是,我也认为贺宝刀会在最后一战中死去,因为只有贺宝刀的死,才能让黄石完全抛弃过去的自我,走上更加残酷的君主之路。

多智求德

金求德同样是由大神客串演出,但这个角色明显比赵慢熊更立体一点。他狡诈、多智、有着狂热的野心、在他最后一次参谋推演时,充满了教主风范(笑)。不过我不喜欢这个角色,也许是因为这类角色在起点的书中已经见过太多,而他实在没有什么特别可爱之处。所以原谅我对这个角色的体会不深吧

朴实炉火

杨致远初初给我的感觉就是单位里、街坊家的那个“老杨”,除了与乖宝宝那段单相思以外,他实在是个不起眼的人。但在他用古怪的语音告诉黄石,“他们在听窗”那一段时,我突然想到一句话:真汉子,不流泪!为了让自己战友的形象、安全,为了心爱女子的幸福,他亲自把乖宝宝送到了别人的怀里。从此相隔一水间,永远隔绝自己的思念。幸好,这个老好人到了长生岛上,倒开始有了一点生气,每每看他和黄石争论种田事宜时那段鱼的烹饪方法时,都让人忍俊不住。幸好,他最后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懦夫云睿

这个建立起长生军侦察体系的人渣、罪犯、变态,在其他人手下时,受不到重用,怀才不遇(=_=b),甚至为所有人所鄙视。他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来看,绝对是一个懦夫。但这样一个人却受到了黄石的接纳。虽然黄石对他只是物尽其用,但是他却从黄石身上得到了自己曾经有过,后来又失去,辗转反复求之不得的尊严和信任。所以他一个心眼的跟着黄石一条道儿走到黑也就不奇怪了。有趣的是,在他犯过花罪的事情曝光后,他同样被许多人鄙视,也许整个长生岛上,从头到尾没有鄙视过他的就是慢熊和黄石了。

宋哥和独孤弟

这两个人曾经是恶搞同人中很受欢迎的男主角。这两人也是熊猫描写过的辽民典型。私以为,宋哥那没出过场的弟弟代表了辽民的仇恨,独孤弟那短命的哥哥则代表了辽民的自私。为了求生,为了自己过得更好一些,独孤兄杀害、劫掠起同胞不眨眼。而为了报仇,宋弟杀起独孤兄也没有手软。本是同胞却因为后金的罪恶而自相残杀。他们之间身怀血海深仇,但在国家、民族面前,个人的意志都是那么渺小。最后,他们并肩做战,真正融为一个整体。

二、 东江英雄录

毛文龙

感谢熊猫的描写,让我们了解到这位英雄的生平。一开始毛帅出场,熊猫并没有在正面对他做过多的渲染,这是熊猫的聪明之处。如果一开始就大书特书毛帅功绩,估计许多如我这般的小白早早就将此书下架了。熊猫把我们带入书中那个时代,在用了大量的笔墨铺垫敌后斗争的辛苦之后,再通过书中若有若无的几句话突出了毛帅的功绩。书的后半部分,熊猫再着重描写毛帅风采时,我一下子觉得理当如此甚至会觉得熊猫早就该这样描写毛帅了!

潘一刀与李乘风

这位在全书中只出现过两次的小配角,万万没有想到会令如此多的书友为其落泪伤怀。当白孙二人向黄石求救时,我已经完全忘记了潘一刀是什么人,甚至连他在什么地方出现都忘了。然后,当黄石用短短几百字,把这位朴实忠诚的硬汉子的惨状描写出来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再三看来亦然。李乘风在贾明河他们的口中,是一个令我没有好感的家伙,但我同样也没想到,熊猫为他安排的死亡,同样扭转了我的想法。也许他不是个体恤部下的武将,也许他也是个争权夺利的家伙,但他同样也是东江群雄的一员,他也是跟随着毛帅,在敌后艰苦的环境下保家卫国的真男儿。

三、 皇帝与太监们

天启与崇祯

天启与崇祯一直名列“有志青年最想穿越的明朝皇帝”一二位。比起还会引发别人同情的崇祯,天启的形象一直是极不堪的。幸好《窃明》出现了,熊猫根据史料中找到的一点点关于天启性情记载,给我们描述了另一个不同的天启。天启出场的次数不多,但每次出场时的描写却极用心。熊猫没有一上来就急着扭转天启的形象,他通过一段段文字,每次一点的改变着天启在我们心目中的印象。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看到描写天启的段落时,还会觉得可笑、鄙视(比如吴穆上书怀疑黄石时,天启的反应),但逐渐的,我们感觉到了天启的可亲、可悯、可爱、可悲。至最后天启之死一段,终让人泪落如雨。

至于崇祯,初出场还是个可爱的小正太,但是熊猫为了再现历史的那一幕、扒下袁崇焕的光环,他仍然按崇祯原来的性情来描写了这个角色,所以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人气与其兄相差甚远。也让我看得很是别扭。

吴公公

终于要写到可爱的吴公公了。记得小说写到吴公公初经战阵时,似乎我就是第一批公开在书评区宣称吴公公是史上最可爱的公公了。吴公公刚登场是一个小丑式的人物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他清楚官场上下的弯弯道道,光明正大的无耻,令人发噱。他有着雄心壮志,为此他努力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这样一个人,在某方面却总是脑子转不过弯来。他在黄石声望达到一个高峰时,向天启、孙承宗写去怀疑的书信——不可否认,孙承宗此后对黄石的压制是由这封信引起的,虽然孙承宗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黄石。他在东林势大时,却宁愿自尽也不愿构陷魏忠贤自保。他为人处事看似圆滑,却坚守自己的底线;他不识字,却也明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道理——而他真的这么做了。吴公公不愧是起点第一公公!

魏忠贤

魏忠贤的祸害从小就听得多了,在《窃明》一书里,熊猫似乎无意重复前人说过的东西,在描写魏忠贤时着重把笔墨放在了他做过的“有用之事”,以及他对天启的忠诚之上。魏忠贤最后的描写,是在我们了解东林并不像主流宣传那样,因此对他的死也会感到一丝悲凉。吴公公有黄石赠信相殉,魏忠贤也有李朝钦陪他上路,如果在黄泉路上相见,魏忠贤也会感动于吴公公对自己的义气吧!

四、 关宁众生相

关宁军中将领在正史中,给我印象最好的是金冠。本来在觉华之战中,金冠给我的感觉与其他众将也没什么分别,不过在最后大会战前,他口口声声要为了自己的前程而拼命,最后却将功劳让给自己的儿子,爱子之心跃然纸上,这人性的一面使人对他印象大好。姚与贤是个赌徒,他在觉华之战中赌了一把,率众受黄石节制。这一赌他赢了!赌徒下注前都要看清局势优劣,当他在最后一战,眯起眼睛看清局势再亲自冲下战阵时,一个活生生的赌徒形象就浮现在眼前。这是个好运的赌徒!

五、 东林诸君子

东林其实也有君子的。比如高邦佐,比如孙承宗,还有个方震儒也勉强算上一个(?)。不过东林的伪君子更多。大到袁崇焕、张鹤鸣;小至朱一冯、福建巡按等。这许许多多的文官,本来很容易写成面谱化的角色,但是熊猫给每个人都加上一个特点,并围绕着这个特点去描写,因为形象分明,栩栩如生。让人在觉得可气可厌可恨可耻之时,也不觉会有可笑之感。

PS:引弓也学坏了,看他在觉华大捷之后的盘算,可知连这样原本还算正直的文人,入了东林没多久也学得这样坏了,可东林真是一个大染缸啊!

六、 皇太极与莽古尔泰

皇太极是本书反派第二人。在任何描写回到明末抗清的小说中,他都是向来的反派男一号,可惜在《窃明》中,袁崇焕珠玉在前,他也只好屈尊第二了。因为我对无爱的角色向来是草草带过,因此我对其一直以来的印象就是,黄石在喊我怕皇太极。直到最后他杀掉莽古尔泰一幕,才将他的狡诈、狠毒、多智表露无疑。在他看来,杀掉莽古尔泰有几大好处,一可以稳定军心;二可以用亲哥哥的人头与黄石谈判;三如果能逃回后金,少一个已无斗志的竞争者可以让他更容易稳固统治地位。而且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可以看穿后金对于胸怀大志的黄石的战略意义为何,其智谋的确是令人惊叹。只可惜他看错了黄石。在黄石与其多次接触中,黄石一直给他留下了野心勃勃的印象,这个认知使他至死都不能了解,为什么黄石一定要置后金于死地。因为他不是穿越者。

莽古尔泰是反面人物中非常可爱的一个,也许是因为其早早就丧失了对黄石的威胁的缘故,人们也较容易忘记这个人物曾经也是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抛开其所有背景不说,熊猫笔下的莽古尔泰就是一个勇猛善战的粗豪大汉,表面上看来与贺宝刀有点相似。这种角色本来就不讨人厌,而他在被黄石一次次击垮信心以后的种种表现,也使人更容易产生怜悯感,自然也就容易喜欢上这个角色了。莽莽的一生就是凶猛的野兽被驯化成绵羊的过程阿~~远目~~~
和黄石有关的女人

终于写到最想写的部分了!身为女性的我,看书中的女性看法也与男书友们不同。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是孙小姐。原因和许多人一样,因那一支永不调谢的梅花。孙小姐是个单纯的女孩,她被许配给黄石,被他轻薄过,收下了黄石的信物,在她心里黄石就是她的一生了。如果黄石失败,我相信她会自杀殉夫。但是由于命运的捉弄,良人转瞬间变成仇人。如果这时她还能因为“黄石情有可原”而放下家仇而与黄石一起。那么她根本就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对她而言,即使父亲千错万错,那她的母亲兄弟姐妹何辜,当士兵们在她面前**她的母亲姐妹,杀死她的兄弟家人,就注定了她绝不可能和黄石一起。那时她一定已经明白黄石从头到尾都是在利用她,欺骗她,连情意也是假的,那黄石与她之间除了仇恨就没有什么是真的,所以孙小姐也只有死路一条了。

也许黄石开始只是虚以委实,但我认为,当黄石看到那支永不凋谢的梅花时,他才真正的正视这个女孩,爱上这个女孩。而孙小姐也由此成为黄石生命里永远的记忆。到最后也没写到那支梅花的下落,我宁愿相信黄石把它带在了身边!

我第二个喜欢的女孩是赵大。黄石之于赵大就像悟空之于紫霞。她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跨着骏马救千万人于死地之间。可惜她和紫霞一样,没有等到她的英雄来救她。更无奈的是,她的意中人从来就没有爱过她。除开赵大这一段少女的恋情以外,其实赵大也非常机智勇敢,不输于其妹。当二人被掳,是她一力与皇太极等人周旋,保住了妹妹的清白(?)和姐妹俩的性命。像皇太极这种连黄石也常常惧怕的人物,她一个弱女子居然能与之相抗,撒下一个弥天大谎而不露破绽。虽然熊猫没有明写,但在想像之余也不免为其智勇而赞叹。说实话,我也非常怀疑她腹中的孩子的来历,以她的家风,以她对黄石的持着的感情,她不可能如此容易就被李云睿搞上手。只可能是她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机立断,马上找到一个最有可能搭上的人解决此事。

赵二就是传统争霸小说中的女主角类型了,机智、勇敢、美丽、聪明、敏锐、极有自知之明,能辅助男主角的女子。烧饼妹则是传统的可爱、爱耍点小性子、小手段的女子,可惜这两种类型的角色我已经看得太多,又有孙小姐与赵大两个出彩的角色在前,所以这两个大受窃明书友喜爱的女子,反而是我最无爱的两个女性角色。
  
说起来,黄石对他身边的女人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就是背叛!他背叛过孙小姐、背叛过赵大与赵二的、背叛过烧饼妹,还有商人细作的婢女、后金送的两名歌姬。在起点书中,他也是个著名的负心汉了!

八、 小配角给我深刻印象的一个瞬间

张老汉:神灵大概听到了老张的祈祷,所以一口气赐给他三个儿子,不过老张把小三起名“再弟”显然是过于贪心了。看来神灵也有些生气了,没有送来更多的孩子。

商人细作:后金士兵踢开书房门,一下涌了进来,商人惨笑着反手握住小刀,一刀割下自己的辫子,轻蔑地把它扔到黄石的脚下,“叛逆,拿去吧。”

张元祉:我并非为毛军门卖命,我身为大明武官,自然是为大明天子守此镇江!

陈忠:爷爷叫陈忠!

方震儒:你是要送本官仪金么?算了吧,拿了军饷我会睡不好觉的。

章肥猫:章肥猫的眼睛已经红了,他哆嗦着嘴唇对黄石抱拳道:“黄大人,有卑职在,左翼就安如泰山。”

邓肯:一把抢过火把后,邓肯就全力把它向火门按去,同时发出一声大喝:“这是我的荣誉!”

黑岛一夫:呸,你这个鬼夷!

08年1月31日病中的胡言乱语
January 01

今天很冷,但阳光灿烂

今天很冷,但阳光灿烂。大气被连绵多日的阴雨冲刷的洁净透明,冬日午后的暖色阳光照射在皮肤上,仿佛置身于盛满金色香槟的水晶高脚玻璃杯里,难以言表的温暖感觉如洁白的泡沫般满溢。

几分钟前我忽然生出想晒晒太阳的主意。刚起床没多久,大脑的某一部分还有些昏昏沉沉。似乎是负责感受重力的那一部分尚处于启动状态,因而身体一直在微微摇晃。我在水泥花坛上找了个略微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抽出一支烟准备点燃,白猫从角落里显出身影。

“新年好呀,阿白。”阿白是我给这只白色野猫起的名字。坐在这里无所事事也挺无聊,姑且拿猫打发打发时间。

阿白在七又四分之三米的地方蹲下后肢,用观察四百克装伟嘉鲭鱼罐头猫粮的眼神注视着我。

和它对视了一阵,我耸耸肩,啪的一声弹开zippo,点燃香烟。

“新年好,小子。”

略显狭小的院子里没有其他人。此时人们都躲在家里享受着假日和暖气。除了我和白猫,这块区域里剩下的生物就只有一排近二十米高的水杉树。七棵,我数了数。一共七棵水杉树,但哪一棵都不像是会说话的样子。

看了看阿白。没错,声音是从它那里发出来的。

“乱套了。”三分钟之后我开口说。烟雾缓缓上升,被阳光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

阿白立起后肢,带着猫族特有的优雅步伐向我走来。香烟从手里掉落在地上,长长的烟灰在地面上摔的粉碎,但大体仍保留着生前的形状。

阿白走到花坛底下,从我的左边纵身跃上花坛,动作优雅的如同跳芭蕾一般。随后它蹲伏下身子,仍然用方才的眼神看着我。我下意识的把身体往右边偏移了六十度,右手撑住水泥花坛边。手掌感受到了质地粗糙的水泥花坛上的冰冷颗粒。

“乱套了啊。”我重复道。

“乱什么套啊,小子。”阿白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随即眯起那双精光烁烁的眼睛。说完之后,它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好像在说谢谢你的鲭鱼罐头。

空气突然间变得有些粘稠,阳光也滞重起来。在空气和阳光的双重压迫下,时间似乎也被迫放慢了脚步。香槟放的太久了,碳酸气已跑光,失去光泽的玻璃杯里只剩下糖浆一般的液体。

“喂喂,在想什么呢小子。”阿白不耐烦的晃晃尾巴,接着又打了一个哈欠。

“在想香槟来着。”我结结巴巴道。

“傻小子。”猫摇了摇头,把尾巴短促的晃了几下。“别再叫我阿白。我的名字叫漩涡猫。”

“记住了,漩涡猫君。”

“我讨厌鲭鱼。实话。”

“……”

“喂喂,说点什么呀。你。”漩涡猫君伸了个的懒腰。

“漩涡猫君你恋爱过么。”

“小鸡鸡那码事。” 猫笑了一下。第一次看见猫笑,只是一瞬间。随后它又恢复了猫们那种什么都不在乎的淡漠表情。

“……”

“没错,对我们猫辈来说。没你们爱想东想西的人类说的恋爱什么的,就是小鸡鸡那码事。我们猫辈,大体上都喜欢稳定的生活,循规蹈矩,不喜欢到处游荡,不喜欢生活出现大的变故。除非,那种感觉上来了。你懂?”

“发情了。”

“是的。一旦那种感觉上来了,脑袋里就什么也不想,除了小鸡鸡的勾当。就惦记着往外跑。”漩涡猫用奇特的表情点点了头。“等事完了,或者那种感觉消失了,自然也就安定下来,回家了。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一种情况,在那种感觉的驱使下跑的太远,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希望女孩来我家。”

“能理解。我在两岁的时候跑出家,结果就迷路了。我们猫辈的两岁,相当于你们的二十四五岁吧,和你现在一个年纪。我现在六岁了。”

“是的。”

“继续。”

“我希望女孩来我家。天天都来。带着五月青草的气息。人从门里进,香气从窗口飘来。”

我又点燃一支烟。

“我还躺在床上。她一进门就帮我烧水,洗杯子煮咖啡喝。杯子叮叮当当响,像玻璃在跳舞。她有说有笑,像和着玻璃的舞步在唱歌。她穿着水红色毛衣,白色短裙。她一走路,短裙就飘扬。我问她冬天穿裙子冷不冷,她却笑我体型不佳要多运动。我说我想多睡会,她说我再不起来就往我床上泼水。我索性起床洗脸,她从后面抱着我。我像感伤般垂下眼睛,刚好看见她环抱着我的匀称小手。感伤的时候能看见拥抱自己的小手呢。”

烟灰越燃越长。

“她把煮好的咖啡端给我喝。滚烫的,但闻起来很香。蜜蜂和三叶草也是这么认为的。杯子捂的手心发烫。她在弯腰收拾我的床。把杯子叠的整整齐齐,把睡皱的床单抹平。我走到门口,呼吸上午的空气。阳光真好。她说。出去走走吧。今天很冷,但阳光灿烂。满地的水杉叶子,都是昨夜落下的。白色的水泥地铺上了黄褐色的水杉叶地毯。踏在上面软绵绵的。我们牵着手走了很久,在路旁长凳上坐下。阳光照射下来。她把头靠在我肩上。孩子们在广场上溜旱冰,水池里喷泉的水珠折射七彩光芒,鸽子啄了一口地上的鸟食,修士们在教堂里唱格里高利圣歌,大象重回平原。她醒了,穿着水红色毛衣和白色短裙醒了过来。我拍拍她的脸蛋。在梦里她大概溜冰来着的,身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她笑了。永远都会这样吧,我问她。至少能天天如此吧。蜜蜂和三叶草也是这么认为的。你要是能不那么感伤就好了。她说。眼睛望向别处,仿佛那里站着一个不感伤的我。起风了。风吹乱了她的长发。我们静静坐着。听风唱歌。”

“小子。”仿佛过了许久,漩涡猫开口说道。

“恩。”

“你们就爱想东想西。其实归根结底还是那码事。”

“或许。”

“或许。”漩涡猫伸了一个巨大而又持久的懒腰,好像整个宇宙都因为它这个懒腰而被拉伸变形了。“今天阳光灿烂,天空一抹微云,是散步的好日子。我要遛遛去了。保重,小子。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漩涡猫君。”

December 16

奶牛在寻找钳子

羊在安政时期被引入日本。在此之前日本是没有羊这个物种的。

这是现实世界里的羊,一种偶蹄目食草动物。羊的性情温和,在屠刀底下尤其如此的逆来顺受。但羊肉却是性情刚烈,膻味就是它的标记。要么喜欢,要么厌恶,绝对没有中庸调和的余地。这是作为现实性的羊的二律背反。

而存在于文字中的羊,代表的便只是这个文字本身,没有任何生物学上的意义。如同《品川猴》里那只偷名字的猴。在《寻羊冒险记》里,村上春树很用力的寻找着那只背上有星斑的羊,我却似乎领会不到这次寻羊冒险之旅的意义所在。羊代表了什么,是他已然消逝的20岁年代么?掩卷叹息,如同书里所说,人都是平庸的,一种是现实性平庸,一种是非现实性平庸。两种平庸之间的鸿沟无法跨越。

但无论是存在于现实也好,根植于文字也罢,死亡终究是不变的结局。现实里的羊在屠刀下被宰杀,变成冒着肥油的刚烈的肉食。而在文字里,被羊附身的主角好友“鼠”选择自尽,摆脱了成为羊的傀儡的悲惨命运。这是村上的方式,经由死亡,“鼠”赢得了自己,就像女孩们通过一死了之得以永葆青春年华。

寻找是另一个主题。“我”先是寻找那只离奇的羊,继而寻找自己的旧日好友“鼠”。其实“我”就是一只迷途的羔羊,寻找着通向救赎的道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们何尝不在一直寻找着,只不过现实性平庸的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寻找什么。不管如何,只要抱有希望就好,因为波函数会发散。自以为找到了,就不要后悔,因为波函数会坍缩。

奶牛在寻找钳子,“我”在寻找羊。

December 11

谈谈吃

有人说我的文章老是绕着女孩子转。这次就来谈谈吃。

我相当挑食。小时候常因此被长辈责骂,由此还得到了一张"二十四样不吃"的VIP金卡。"二十四样不吃"也成为了我的基本属性之一,和戴眼镜,口拙,反应迟钝并列。其实我到现在都一直没弄明白,这二十四样到底是哪二十四样。如果让那些被儿时的我所讨厌的食物排队站好,可不是区区4X6的方阵能容纳的。

首先我讨厌萝卜、胡萝卜、山药这类,但却喜食红薯。可是说来红薯萝卜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它们都是块状茎。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总觉得,胡萝卜和萝卜都有种怪味,一旦进入口中,这股怪异的味道就会打开基因里的某个开关,让我无端心生厌恶。可是对于烤红薯,却是极其喜爱。尤其到了临近年关的时候,远远的看见卖烤红薯的黑色大铁皮筒,脑海里便会飘起带着暖意的红薯香气。可是为何会喜爱红薯而讨厌萝卜们呢,说不清楚,大概是所谓"命运"吧。

葱,蒜,芹菜,这些味道冲人的食物,也是非常讨厌的。可是每次长辈们做了这些菜,便会以"多吃点,这东西杀菌"的缘由逼我吃。但是,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要捣碎了才有杀菌效果么?反正每次听到这话,我都会皱着眉头极不情愿的用筷子夹起一到两根菜叶,用一大团米饭混合着吃下肚,然后,再也不碰。

有一样东西小时候很讨厌,但长大了却爱吃了。那就是菠菜。儿时看《大力水手》,这老小子每每到了关键时刻猛塞菠菜罐头的时候,我都会胸口猛地一揪,继而为他感到伤心难过,心说卜派叔叔您委屈了!后来不知怎地,有一天突然爱上了菠菜。不再厌恶红色的茎部,也不再讨厌草酸的涩味。无论炒菜还是煮汤,都能食之如干饴。这种莫名的转变,也是生命里一个很大的迷。

刚才说了我的噩梦食谱,再来说说我喜爱吃的东西。

我馋肉。馋的不得了。在肉食种类上也没有什么倾向性。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都爱吃。鱼虾倒不太喜爱,主要是因为怕麻烦。小时候无所谓,但现在却无故生出一种腐朽的小布尔乔亚情调,觉得吃肉也有雅俗高下之分。比如在家里,妈妈煮了一大锅红烧大排,一顿吃上四五块,吃完站在地秤上,看着指示针"呼"的一下带着嗖嗖风声从0KG飚到70KG,这是种很俗气的吃法。而和女孩子一起步入西餐厅,坐在具有托斯卡纳风格的餐桌前,啪的一声弹指,招来侍者点菜,随后侍者将牛排轻轻端上桌,打开盖子,烤的七八分熟的浅褐色牛排冒着热气,上面淋着一层薄薄的肉汁,四周点缀红黄青的沙拉,还有少许蘸了番茄酱的白色意大利面。右手刀左手叉,切下一块放入口中,轻轻咀嚼几口,继而微微颌首。啪叽啪叽,多么完美的装逼。

貌似又提到女孩子了?

得,得。

November 25

有那么一些曾经

读《且听风吟》。看30岁的春树叔叔写他的20岁。

在他的书里,总有一些女孩,如同夏日午后的雨水一样倏然离去,没有太多的缘由。青春,生命,就这样倏然消逝。甚至没有缘由。语气里也有不想探究的意思。那位在唱片店里打零工,缺了小指女孩,就这样不知所踪。等他学期结束回到家乡,女孩已经在人的洪流和时间的长河中无影无踪。这样的消失,轻轻的一笔带过。

不留情面的淡淡忧伤,真是让人很无力呢。

每个人都有一些模糊的记忆,不太愿意想起但又抹消不去。在哪本书里看见的一段文字,在哪条街上听到的一段旋律,虽然当时被深深打动,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却再也想不起文字的内容或旋律的高低,唯有当时被感动的感觉,在心中缭绕。如同在大学图书馆里邂逅的一个女孩,寥寥数语。如今她的长相和声音都成为了凋零和破碎的记忆,连谈了一些什么都忘了。还算清晰的只有和她交谈时胸中的一丝怦然心动。

有那么一些曾经,都以不再记起。如此,便静静的听风低吟好了。大气的微微震颤。风在祝福我们,想忧伤的时候就忧伤。

November 17

在薄暮中隐现的猫

夜晚将至,寒气渐浓。穿上外衣下楼去父母家吃晚饭。

暮色四合。这是一个早冬的傍晚。说是傍晚,绛红天空已沉的很深很低。缓慢流淌的凛冽空气掠过肌肤,让人陡然产生一种孤立感,仿佛不经意间闯入一座阴森的大屋子。谁在翻书,将温和绵长的橘黄灯光伴随着纸页翻动的感觉送到身旁。

经过花坛,前方不远处的朦胧薄暮中,一个黑影闪现。沉静的微暗被轻轻搅动,随即又立刻停滞。站住脚步,仔细观察,是一只野猫。

我经常看见这只猫。无论晨光东起,月照大地,都能经常看见这只猫。纯白皮毛,四肢细长但有力。虽然是只野猫,但似乎生存的很好。看起来健康而清洁。在我出门的时候,她会从某个拐角突然穿过面前的空地,奔到不远处的角落里,或者花坛中,盆景下,用充满好奇的眼睛看着我。我会走近,试图接近她。我喜欢猫,尤其是这样健康而清洁的猫。但一旦当我靠近到某个距离,她就会再次跑开,跑到另一个不远处,无声的停下。回过头来,继续看着我,身体保留着随时奔跑的姿势。我走近,到了一定的距离,她再次跑开,然后停下回望。如此三番的,接近,逃离,引诱,再次接近,逃离,引诱。人和猫玩着追逐的游戏。

这幅场景,像极了我和我的爱情。

有那么几次,我似乎看到爱情就在前方,最多三五米的距离。当我满心喜悦,走近前伸出手想抚摸她,她却在我伸出手的时候掉头离开,无情的。渐渐,自己不再那么坚持,匆匆又匆匆,何苦再去自寻纠结。爱情已快要成为一个传说,久远的如同尾生抱柱。

那只猫在薄暮中再次隐现。但我已经不太敢再走近。因为,用安的话说,我不够强大,不够无畏的不自知。倘若行动,过程或许会充满喧哗冷清,结局对我而言却几乎一定是场悲剧。我不够强大,不够无畏的不自知。

爱情是一只在薄暮中隐现的猫。

无奈的摇摇头,向父母家走去。吃饭的时候到了。

November 05

在忙碌中寻找形而上学&青春心境的终结

最近有些忙碌。

因为忙的很庸碌,所以称为忙碌。

当一直处于这种状态下时,时间久了,大脑就会像放久了的酸牛奶一样凝固起来。半黏稠的液体里夹杂着一块块的小颗粒,疙疙瘩瘩的。当把头往前凑,大脑就咕噜噜的涌向脑门。头向后歪,大脑又咕噜噜的挤到后脑勺。

端得有趣,以至于如此这般做了好几次。

本来手上的项目迫在眉睫,人手不够的问题已经让人伤透脑筋。然后BIG BOSS A跑来让你临时加入另一个项目中。设计一副地图,要“精致的”。OK,精致的。BIG BOSS B又派人来催,拖了几个星期的厕所文化贴纸和墙壁消火栓的美化海报怎么到现在还没弄好。然后还不忘补上一句“要有创意”。好的,要有创意。七手八脚的做着,转眼又被拉去搬箱子扛板凳换纯净水。

我现在除了是地图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以外,还是平面设计,搬运工,送水员。

在如此这般的焦头烂额中,实在找不准自己的基点。偷个闲躲到厕所里抽根烟,发现烟雾还是那么的形而上学。直上,到了一定高度,倏然飘散。

 

 

讨女孩子欢心实在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学生时代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总觉得讨女孩子欢心,无非就是夸她漂亮啦,新买的衣服合体啦,晚上送她回家啦,生日送个小礼物啦。总之这些事,中学生们耍起来都得心应手。所以,姑且可以将其称为少男的青春心境。

可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却越来越觉得,讨女孩子欢心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里所说的不容易,就是指确实能让女孩子们对你很感激,但又不会随随便便说声“你真好”,然后,银货两讫。至于为什么不能让她们随便说声“你真好”,一时很难说得清。

5楼一家公司有个女孩和我每天在同一地点等班车,当然的也在同一地方下车。想不熟悉都难。但彼此没说过话。前几天某日中午我刚进电梯,远远的看见她过来,下意识顺手按了下电梯的“5”键。她进来后看到5已经被我按了,便红着脸微笑着轻轻对我点了点头。这一刻,原来还残存的那点少男心境,怕已是彻底消逝了。

时过境迁了。

November 01

作为祈使句的爱情

他觉得,与她的爱情就像一段祈使句。

南京开始下起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雨变成雪,雪又变成雨。在南京,雪是很罗曼蒂克的,但往往却不近人情的来去匆匆。如同羞涩的邻家小妹,总是很难得见上几眼,便飘然而去。

和数年未见的旧日同窗F坐在火锅店里,看着窗外飘过的细小雪粒。他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你感冒了要多穿衣服多喝水,记得按时吃药,吃完了我这里还有。外面下雪了,你看到没。

"我那边现在雪都下的半米厚了,"F说,他这次来南方出差,顺道看望老同学。"那才叫雪,这算什么。"

"那里多冷啊。"他附和着。

"是啊,冷得不得了,不得了。"

如果高中毕业他去北方上学,F留在南京。他们的人生势必不同。然而现在F满世界东奔西跑,他进入家乡的一家广告公司做创意设计,并在那里遇见了她。不管命运如何变幻莫测,猎户座却依旧星光灿烂,虽然在下雪天里看不到。他抬头望着窗外天空,无聊的想着。

互道保重,他们各自离开。明天F将启程北京,而他还要继续以无聊为目标生活。

走在夜深的大街上,他拿出手机。没有短信回复。他的牵挂如同石沉大海。他无声的苦笑了一下,这种情况已见怪不怪了。

有一次她问他,暧昧这个两个字怎么读,他说读暖胃。她咯咯笑着滚进他的怀里,说你给我重新读小学去。"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看着怀里长发如丝温香软玉,他多么希望这一刻时间能凝固。

有人和他说过,认真你就输了。他也知道陷进去的危险,却眼睁睁看着自己进入Disequilibrium的境地。每当她提到自己的另一半,他都感到胸口一阵悸动,但还是继续做出无所谓的表情,听她数落着男友的不是。

第二天是周末。他睡得正香。和F吃饭的时候抽了太多香烟,昨夜几乎一夜未眠。她打了个电话过来。

"有空么,帮个忙好么。我姑姑小孩明年要参加美术高考了,你今天有空过来给他指点一下好吧。"

他明白,一旦他答应了,那这个周末他就要和一个高中生在一起讨论水分的多寡对颜料产生的效果以及明暗色调对比的情感表达等等枯燥的东西,而她却有时间和男友一起牵个小手逛个小街吃个小饭看个小电影,散场以后她男友会把她送到家门口,在她上楼之前他们或许还会来个法式湿吻。

但他还是答应了。她很高兴,说我下次请你吃饭。他说你可不许耍赖哦。她回了句我是那种人嘛真过分。

有的爱情是感叹句,轰轰烈烈一发不可收拾。有的爱情是陈述句,平平淡淡波澜不兴。突然间他觉得,与她的爱情就像一段祈使句。缺少冬雷震震夏雨雪的决绝,也没有当垆卖酒的平实恬淡。有的只是低降语调的请求和命令,一个接一个,无止无尽。

圣经上说,这场好仗,我已打完;这场赛跑,已到终点;这份信仰,我已持守到底。但他不知道自己所谓的爱情还能持守多久。这段祈使句,何时才能划上一个句号。

October 27

绕虹三周半

大概是因为干渴,睁开眼时才早上8时13分。随后我欣喜若狂。我没有因酒精中毒而死,这个事实令我欣喜若狂。

昨天参加了同事Y的婚礼。我和部门里的几个女孩子先于公司的其他同事坐车到了饭店。饭店的名字我忘了。下车看到一身婚纱的Y和她的老公站在门口。Y今天很漂亮,比平时漂亮约莫2.58倍的样子。一阵寒暄之后,我们几个同事就站在了门口看起了热闹。经理姐姐说她1月2号结婚。我看看穿着吊带婚纱的Y,然后问经理姐姐说那到时候你穿成这样不冷啊。她想了想说我大概只会穿一小会儿。

我参加过的一些婚礼中,有热热闹闹的传统中国式,也有在教堂里举行的天主教婚礼。无论中式婚礼西洋婚礼,只要不是穆斯林婚礼,总是要喝酒。也总有人因醉酒而呕吐。这条黄金定律今天并没有被打破。D总不顾L总三番五次的邀请,执意要坐在我们这一桌。其实每次公司组织活动吃饭的时候他都要和我们部门坐在一起。升斗小民妄自揣摩圣意是犯忌的大事,但据我推测,这还不是因为我们部门基本上都是女孩子,外加一个不能喝酒的我。他老人家的安全,成就了我的十死无生。

眼看着Y与爱人携手走过红地毯,如死水般的心底仿佛被人丢进一块石头,荡起一股幸福的涟漪。但这股幸福感来得快去得也快。毕竟这是别人的幸福,不属于自己。婚礼司仪十分专业。他称呼新郎的父亲为大舅。我明白这是一种职业技巧,如同用Photoshop画图时要用到快捷键,是一个道理。婚宴大厅里有个小女孩,背上扎着两只白色的翅膀,大概是塑料制的,模仿着小天使的样子。同事们嬉笑着对她指指点点。说这个婚礼真好还有天使参加。我没搭话。我能想象真正的天使张开洁白的双翅自天降下的情景。远远望去,宛如一方卫生纸。

当我感觉到要打嗝的时候,便知道时候到了。虽然过程几乎毫无悬念,但并不完全的程式化。因为中途搞错了卫生间的方向,折返了一回,耽误了三秒钟。棕褐色夹杂着斑斓色彩的呕吐物在纯黑的大理石地板上堆积成一个近于完美的正圆形。这个圆距离实际的目的地只有三秒钟的路程,期间还要经过一道门。散场后大家三五成群聚在门口,我对经理姐姐说你结婚的时候给我准备个痰盂,伊猛拍了我一巴掌。我回过头看到她站在我身边。四目相对,她朝我摇了摇手里的手掌模样的小玩具,说看你也不像喝多的样子嘛。随后低下头。她无言,我沉默。

被L总开车送回家。我闭着眼睛倒在床上,猛地就想起看过一篇报道,有个人喝多了酒,若无其事的回到家上床睡觉,第二天就再也没醒过来。登时我怕得要命,因为我全身发冷,头嗡嗡作响,酒精味不断的从胃里往上窜,一股离死不远的样子。当我再睁开眼,是早上8点13分。

参加同事Y的婚礼,就像坐了一次幸福的摩天轮,绕着彩虹转了三周半。转到头来却只有转瞬即逝的快感和呕吐。仅此而已。

October 18

素年无别事

2007年10月18日。

 

白茶。清欢。无别事。

 

正是十月仲秋。读到安留予此季的注脚。

 

睡得太沉,便觉睡得很短,似乎刚入梦乡就天已透亮。世间一切的美好,都老的这样快。早高峰的街道,蜗牛爬的班车。适合读书。看不上几页,眼皮渐渐沉重。灵魂虽然醒着,但身体却执拗的呼唤睡眠。

 

到了公司,迎面碰上久违的女同事。面带暖煦笑容,眼睛笑得弯弯。热情洋溢的道了声早。结束了5个月的外派工作,她刚回来。熟悉面孔的乍然闪现,迸发出奇特的Deja Vu。初见她时,只觉她是一朵绚烂天真的向日葵,单纯的不着烟火气息。走起路来仿佛脚下踩着云朵。如今她被爱情滋润,举止之间已渐显成熟女性的笃定自信。看见她的阳光笑容,便觉世间的美好女子,是造物主弥足珍贵的赠礼。

 

走进茶水间冲了杯咖啡。撕开一袋砂糖倒进杯中。末了丢入两颗方糖。又丢入两颗。酸涩终于化为甜腻。一杯咖啡囫囵入腹,头脑虽已清醒,身体怕又是重了几分。

 

一上午的忙碌。午间收到了卓越送来的《且听风吟》和《一间自己的房间》。一下午的忙碌。

 

天色已沉。江面星星点点。还是那首好久不见。公交车售票员高声吆喝,嗓音中满是烦躁。满车乘客沉默不语。我们是一样的生命,在流动的沉默与静止的喧嚣中潜行。透过车窗,远望江畔繁华跌宕。

 

一直喜欢这句:亲爱的我在这,祝你平安喜乐。

 

不再像从前一样顽固,因为已经慢慢看透眼前一切。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面对喜欢的东西,保持着内心的沉静淡定,且去等待。最终得与不得,又有什么关系。反正美好的东西,都老得很快。

 

素年,无别事。

 

只有等待。

October 02

《超市夜未眠》:一幕性与爱情的蒙太奇

超市,裸女,失眠,艺术系学生,傻逼同事,一边倒的足球赛,时间停止,爱情回水。除了这些还能看到什么?还有满屏的利比多闪光弹和美好的爱情隐喻。

本来我是想看几部喜剧片的。就是那种比较纯粹的好莱坞式R级喜剧,屎尿屁横行,还有白花花的乳房,完美的结局。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朝九晚五的庸俗男青年会把美妙而空虚的黄金周假期用在阿仑·雷乃或者安东尼奥尼上。你指望不了的。

同样的,你也不能指望一个正常男人会停止意淫。失恋后失眠的本,一个闷骚的艺术系毕业班学生,他的前女友苏西是个唇厚、肩宽、乳丰、臀肥,壮实如龙骑兵的女人。影片的开端,便是在咏叹调衬托下的唯美慢镜头里,她对本破口大骂的场景。性生活的不和谐让苏西甩了本,也往他头上甩了茶杯和从宜家买来的台灯。本无法满足苏西这样的女孩,性焦虑让他夜不能寐,彻底失去睡眠的能力。可他在超市里打工的时候,却沉溺在臆想当中。时间停滞,万物静止。世界成了乳黄色地板上的一堆绿豆。唯独本自己可以自由行动,打着欣赏静态美的幌子,为超市里身材火辣的女顾客宽衣解带。他说女性的躯体是艺术家灵感的源泉,她们所拥有的不自知的力量令人生畏。实际上,本对时间的意淫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佛洛依德式的梦。

说到性的不和谐,又想到最近热播的电视剧《金婚》。拖泥带水50集,通篇的性暗示。大女儿老公复原后无业,天天在家里搞结果闹离婚。二女儿老公阳痿搞不起来结果闹离婚。小女儿在外面瞎搞,结果搞上的老两口看不中也在闹。一对老不死的,蒋嫌张造人太多,张说都是蒋在要,“我快满足不了你了”。剧情的矛盾冲突全靠琴瑟失调的利比多撑着。佛公若地下有知,也会高兴的在坟墓里掳管子。

幼年的性启蒙,少年的性冲动,青年的性挫败,本经历了一个大多数男人所必经的套路。值得庆幸,他也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在挫败之后,用意淫治疗自己受伤的心灵。性幻想迸发出漫天雪花,他靠着意淫把上了女同事莎伦。但不得不承认,本的意淫,或者说导演西恩·埃利斯的疯狂想象力,使得本片流淌出一种奇异甚至有些另类的罗曼蒂克情节。

没错,我在电影里看到的可不只是在鲜红中澎湃的荷尔蒙,还有粉蓝的,粉蓝的静态爱情。

本为了消磨时间,便臆想时间的停滞,在定格的世界中轻松写意的欣赏静态美。英伦的血色黄昏,大理石般的赤裸女子,在光线中漂浮的尘埃,当然还有地上那一堆豆子。本是个对美垂涎忘我的人,却被美丽的女友抛弃。悲伤逆流成河,爱情回水,甚至可以阻塞时间的流趟。他在静止中捕捉莎伦的美,让两颗寂寞的心发生碰撞。当苏西看到本和莎伦在一起的时候却醋意大发,又颠颠的跑来勾引本,试图证明自己的魅力。所以说,女人的贱格,有时也是一种别样的温柔。

莎伦目睹了苏西强吻本,愤而转身的她却错失了下一幕,本坚决的推开了苏西。不幸的是,本可以让时间停顿,却无法让时间倒流。不过他还是靠着画笔挽回了爱情。影片末尾,漫天飞舞在静谧中的雪花,一对幸福的人儿。时间定格相对于意念而言,矛盾而又充满和谐,因此也就有了悖论般的神奇效果,爱的真谛在那一刻被提取出来,如此真实。

就像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街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然后,总之,我用 “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好吧那是村上春树的小说,和我没关系。但我希望自己能拥有本那样的能力。当在街上碰到我的那个百分之百女孩时,让时间为她停留,让美丽就此凝固,好使人静静的观赏。在不经意间,完完整整彻彻底底的捕获那份属于我的美丽画面。

September 28

素质的便便

这是一陀很有素质的便便。
一根长,一根短。
每一根都精神饱满。
很有素质的散发着新鲜潮湿的热气。
绿头苍蝇飞了过来。
大妈用柔软的手纸给小狗擦着屁股。
看着我,眼神不屑:“大街上抽烟,什么素质。”
于是,世界上忽然间多了一个很没素质的人。
和一陀很有素质的便便。
一根长,一根短。
小狗撒欢跑开。
人行道上。
只留下。
很没素质的人。
和一陀很有素质的便便。
September 18

随便的雨

这是一场随便的雨。
 
我坐在班车里,雨在外面下的很慵懒,不急不缓的样子,很随便。雨滴被风吹着,在路上车灯的光线范围内,飞舞的雨滴呈现出微妙的失重感。
 
街上的行人也很随便,有人撑着伞,另一些人没有撑。透着车窗望出去,雨衣,雨伞,组成道道斑驳的激流,互相碰撞,在灰暗的天空下牵扯出一个彩色的世界。一个年轻妈妈,穿着黑色高跟凉鞋,一手举着伞,另一手艰难的拽着她的儿子。小男孩似乎很兴奋,总是故意往水坑里踩,溅起的水花打在妈妈的小腿和裸足上,洁白的肌肤粘上了泥水,诡异的美感。
 
我下了车以后没有打伞。走在人行道中间,雨滴飘落在肩上。路边有许多单车挤在一起,像是聚在一起看风景,聊八卦。不远处有一辆车独自静静的立着。我喜欢这辆车。霓虹灯在闪烁,雨在随便的下。我不打伞,因为她曾和我说过,雨中散步有益健康。那也是在一个雨天,今年初夏的某个雨天。江南的天气就是这样,雨总是很随便的下。我推着她的单车,她靠着我,我们刚吃完第一次约会晚餐,在高新区的林荫道上散着步。雨水落在地上,激起湿润而新鲜的泥腥味。听她说完那句话,我笑了。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快乐。虽然她从不肯开口谈论她的男朋友。我们在雨中随便的走着。雨在随便的下。
 
路边的西餐厅灯火通明,在玻璃窗的那一边,三三两两的食客觥筹交错。角落里,一个青年男子怅惘的看着桌对面的椅子,那椅子空着。他的脸上写满了等待,但也有明亮的爱情留下的痕迹。等待也是一种幸福。在等待的日子里,会觉得每一天都很长,从生到死,日子好长。餐厅里的吊灯亮的刺眼。此时是晚上七点钟。雨在随便的下。
 
我喜欢雨天,尤其是雨夜。坐在家里看着外面的雨水,想象着这一片黑暗里正在发生的无数的可能性,心情也随着雨滴上下飘零。雨在随便的下,这场雨把暧昧的夏天带走了。
 
这个暧昧的夏天随便的和我道了声别,走了。 
September 16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下午,家门口街边小公园,我坐在长凳上抽烟,顺带打发秋日午后,不想偶遇人生一景。
 
两个小孩子,一男一女,大约都是七八岁光景,生的唇红齿白,惹人怜爱。
 
小女孩荡在秋千架上,若有所思。
 
小男孩在后面卖力的推着,额上虽已是汗珠点点,但兴致颇高,口中随着秋千的摆动呼喝有声。
 
或许在小男孩的世界里,凭自己的力气让小女伴尽情的玩耍,也是种莫大的乐事。
 
须臾间,小女孩两脚在地上一踩,刹住秋千,回头问小男孩:“等我以后结婚,你当我伴郎,好么?”
 
“伴郎是干嘛的?